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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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維多麗亞酒店(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冊。
(3)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受理股東僅以書面提案,期間自115年3月27日起至115年4月7日下午5時止,
受理處所: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114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7號
2樓(02)2797-3999)。
(2)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得參加股東會最後向券商申請日:115年4月10日。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5/03/12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554,72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57,84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19,51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074,17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27,01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27,01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0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633,74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32,41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201,33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5/03/12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4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4/01/01 至 114/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2,055,57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4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8,205,558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增資資金來源:114年度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不適用。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82,055,580元,發行股數:8,205,558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壹股,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部分,依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若因公司股份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者,擬請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辦理之。
(2)本次增資案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基準日、發放日
及其他相關事宜。
(3)本公司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配發股票,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提供作
為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之作業費用。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3/04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3/12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4年第四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 CHENMI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753,11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314,3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4,3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便於集團內公司之資金調度及資金整體規劃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 799,8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19,019
5.計息方式:利率按2%固定計收。得分次撥貸,提前清償,循環動用,到期本息併付。
6.還款之:
(1)條件: 得分次撥貸,提前清償,循環動用,到期本息併付。
(2)日期:借款期限為一年,自實際貸放日起算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63,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 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21,83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1,348,8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48,8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便於集團內公司之資金調度及資金整體規劃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82,23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887
5.計息方式:利率按3.4%固定計收。得分次撥貸,提前清償,循環動用,到期本息併付。
6.還款之:
(1)條件: 得分次撥貸,提前清償,循環動用,到期本息併付。
(2)日期:借款期限為一年,自實際貸放日起算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63,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21,8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48,8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為便於集團內公司之資金調度及資金整體規劃運用。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CHENMI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753,11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4,3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為便於集團內公司之資金調度及資金整體規劃運用。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63,1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9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 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0124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9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49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需要,依銀行要求由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6370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302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依合約規定。
(2)日期: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80248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84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17.0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5.5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 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0124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48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348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需要,依銀行要求由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8223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8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依合約規定。
(2)日期: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80248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84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17.0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1.6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 CHENMI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0124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286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286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需要,依銀行要求由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998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01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依合約規定。
(2)日期: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80248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84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17.0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4.5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2/29
2.公司名稱: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1版
6.報導內容: 晟銘電奪Meta大單內文所述:「晟銘電總經理法說會指出...法人表示...
 推估2026年全年總營收上看163.13億元,年增近六成,每股純益上看7.31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公布重大訊息澄清報導。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並未做任何財務預測之公布,特此澄清說明。
(2)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訊息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6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4/11/06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499,62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10,15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81,63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70,46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01,1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01,17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4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601,16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848,05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753,11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11/0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提名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陳鴻璋、周良貞、陳建村
6.新任者簡歷:
(1)陳鴻璋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
(2)周良貞小姐:本公司獨立董事。
(3)陳建村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不適用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11/0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委任日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為止(114/11/06~115/06/15)。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10/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11/06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1/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南港中信金融園區B棟13樓1302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14/09/12
2.公司名稱: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照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修訂「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84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經金管會同意核准之修訂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債券發行資訊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4/09/08
2.公司名稱: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4年8月7日修訂「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公告,已訂定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4年8月7日至114年9月8日止。
6.因應措施:截至114年9月8日止,債權人聲明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且無債權人提出
異議聲明,依照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將修訂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4/08/07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029,38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30,09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28,69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03,19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83,90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83,90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61,60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513,75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47,8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4/08/07
2.公司名稱: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文及「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修訂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修正之意旨係為轉換公司債持有人不受股東會及股東臨時會停過期間
轉換限制,以提升投資人權益。
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8月7日通過修訂「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 
及轉換辦法」案,債權人對本案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8日止之期限
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
以便依法處理,受理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7號2樓晟銘電子科技(股)
公司財務處收。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修訂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相關事項,若因事實需
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