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4/01/15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 东莞成铭电子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1,324,186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316,610
(5)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 814,14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 是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1,130,750
(8)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原因:为便于集团内公司之资金调度及资金整体规划运用。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 872,219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 147,690
5.计息方式:利率按3.5%固定计收。得分次拨贷,提前清偿,循环动用,到期本息并付。
6.还款之:
(1)条件: 得分次拨贷,提前清偿,循环动用,到期本息并付。
(2)日期: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贷放日起算一年到期。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1,320,65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32.42%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